芜湖市四项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一是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了3661名就业困难人员。
二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帮扶。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短信电话、宣传单页、短视频、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就业困难人员宣传就业帮扶政策,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2021年1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联合残联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招聘活动、走访慰问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共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023人。
三是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800.76万元。
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就业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发了2826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了130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79.01万元、岗位补贴25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