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7:28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调解仲裁管理科 浏览次数:


芜三方办〔20241

 

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为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求,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决定,继续选树20名芜湖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家芜湖市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推荐从中择优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要求(见附件23)开展选树及推荐工作(已被认定市级及以上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不参与本次选树活动。在选树中要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并于315日前将本年度选树的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5)一式4份报送市局劳动关系科,同时报送推荐参选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单。

特此通知。

人:阿来

联系电话:0553-3991126

   箱:1526886304@qq.com

 

附件:1.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名额分配表

2.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基本标准和程序

3.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基本标准和程序

4.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审批表

5.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总工会

芜湖市企业联合会

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31


附件1

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

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名额分配表

地区(单位)

金牌协调员(人)

金牌社会组织(个)

镜湖区

2

1

弋江区

3

1

鸠江区

2

1

三山经开区

2

1

经开区

3

1

无为市

2

1

南陵县

2

1

繁昌区

2

1

湾沚区

2

1

市工商联

/

1

合计

20

10

 


附件2

 

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基本标准和程序

 

一、选树范围

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基层平台上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以及市级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中共党员优先予以考虑。)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纪录。

(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选树标准

(一)企业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

1.需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

2.在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主动及时反馈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推动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4.所在企业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或所在乡镇(街道、社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和谐。

(二)乡镇(街道、社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

1.在创新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协调手段,有效处置重大劳动关系事件和问题,促进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在指导本地区小微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劳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3.在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等。

四、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树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

五、选树程序

1.组织申报、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2.复核通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员情况进行会商复核,并在全市范围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在全市范围通报。同时,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推荐名单从中择优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参选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附件3

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

基本标准和程序

 

一、选树范围

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章程中明确提出协调劳动关系职责并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社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是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服务,为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沟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等提供指导、咨询等。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的社会组织优先予以考虑。)

(二)严格遵守和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三)具备开展工作的相应设施、人员和专业能力。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纪录(征求民政、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等部门意见)。

三、选树标准

(一)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指导和服务、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在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承接政府、工会购买服务,参加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产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五)其他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方面业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等。

四、选树程序

1.组织申报、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并对推荐社会组织进行审核。

2.复核通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社会组织情况进行会商复核,并在全市范围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牌匾,在全市范围通报。同时,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名单从中择优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参选省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附件4

 

芜湖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政治面貌

 

从事本岗位

工作年限

 

是否取得相应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00字以内)

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荐意见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审核意见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审批意见

 

       

 

附件5

 

芜湖市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社会组织

名称

 

社会组织

代码

 

主要负责人姓名

 

 

400字以内)

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荐意见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审核意见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