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全市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20 14:5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调解仲裁管理科 浏览次数:
芜人社秘〔2024〕21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近年来,我市广大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树立典型,大力弘扬“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认定安徽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45家企业为“芜湖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称号;认定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办事处等10家乡镇(街道)为“芜湖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乡镇(街道)”称号;认定镜湖区青山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0个村(社区)为“芜湖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村(社区)”(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前后)
希望被认定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新举措、新路径,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我市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以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芜湖市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445户)
2.芜湖市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乡镇(街道)(10户)
3.芜湖市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村(社区)(20户)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