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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用工问题的问答

发布日期:2024-02-28 14:3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问】我今年刚满十六周岁,前段时间经人介绍进入一家工厂从事打胶工作,最近感觉身体严重不适,经过检查才知道是工作环境导致的气体中毒。所以我要求领导给我更换岗位,但领导讲无法更换,请问单位这样做对不对?

【答】单位的做法已严重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另外,法律更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因此,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应当立即纠正,安排你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

 

【问】我们工厂有十六七岁未成年的工人,请问在用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用人单位须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法律规定,严格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旦招用童工就属于非法用工,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单位应严格审核未成年工人的年龄,避免使用童工。

其次,未成年工用工范围要严格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录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工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经理,我想知道用人单位一旦非法招用未成年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