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问答之三
【问】请问我现在认为用人单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了,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几年了,现在工作也不好找,我能不能仲裁要求对方继续在单位上班?
【答】可以。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故,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确认,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你们的之间的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客观上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这时候也是不适宜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可以通过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请问目前我家一岁半的孩子还在喝母乳,但是我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单位能以此为由终止我的劳动合同?
【答】单位有权终止您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但是,法定的哺乳期与通常意义上的“哺乳期”存在不同,法律对女职工的保护中定义的哺乳期针对的是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也就意味着并不是只要是在哺乳状态就可以适用上述法律规定,故,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形已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哺乳期,用人单位有权因合同期满终止您的劳动合同。
【问】请问我们单位想要解除试用期内的员工,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对用人单位而言,解除试用期内的员工,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针对具体岗位制定较为详尽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明确约定考核的内容、周期、次数和时间等。考核内容应当与录用条件相对应,尽量具体、客观、可量化,单纯以他人投诉、上级领导评价等主观标准评判的存在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其次,相关标准制定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或由劳动者在相关文件上书面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制度的考核内容与业绩挂钩的,用人单位还应注意保留劳动者对业绩单签字确认的证据。最后,用人单位作出考核评价后,应及时将考核结果送达劳动者,给予其必要的申辩机会,就劳动关系解除事宜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并留存相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