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问答之二
【问】我们单位就是个小公司,也必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有什么好处吗?
【答】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实行自主管理的重要规范,好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劳动者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制定规章制度能够保障用人单位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亦有利于用人单位行使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自主经营权。
【问】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作出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
【答】不能。劳动者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应当有法律的依据。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用人单位直接行使罚款权已经没有法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见,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罚款权,只能依法依规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问】我入职单位后和一名男员工谈恋爱了,公司的人事经理说我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我们其中一人自己离职,相关的规章制度是说:同事之间不得恋爱、结婚,否则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如果我们都不离职,单位真的有权利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吗?
【答】无权。法律法规另有任职回避规定的除外。婚恋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干涉、破坏。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限制员工之间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形式上打着“规章制度”的旗号,实质上已经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管理权的滥用,因此无效。用人单位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