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21 14:1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芜人社秘〔201617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6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89号),自2016415日至630日对用人单位2015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全市共审查用人单位3645户,其中企业3371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74户。从中评定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52户企业为“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优秀)单位”,向省人社厅推荐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授予芜湖明远集团公司等35户企业“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另外,对其它参加书面审查的企业评定出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B级(合格)单位2622户和C级(不合格)单位397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现将2016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通报。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强化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的结果运用,将劳动保障诚信评价B级以上(含B级) 作为用人单位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各类评先创优及准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前提条件之一。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积极学习诚信示范单位在劳动保障 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夯实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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