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脱贫政策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市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补贴额度为最高不超过300元/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并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中无为市标准为:对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贫困贫困人口按照40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南陵县标准为:在新“四员”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一类岗位按照60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二类岗位按照24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按照2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一类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二类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各类扶贫载体给予政策支持和岗位补贴。无为市标准为:1、就业扶贫车间:对安置贫困劳动者稳定就6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运营补助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年;2、就业扶贫基地:对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企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南陵县标准为:1、鼓励带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支持“企业订单+居家生产”“扶贫车间+居家生产”方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小微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2、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16-65周岁贫困劳动力且月收入500元以上的,给予单位和个人300元/月岗位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就业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2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500元/人岗稳定就业补贴。
四、对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各类扶贫载体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按照就业扶贫载体吸纳就业补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