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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芜湖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4 17:2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职建科 浏览次数:

芜人社秘〔202588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为推动技工强市建设,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7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举办芜湖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7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开设汽车维修工、电工、钳工(装配钳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养老护理员、西式面点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等7个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培训时间为2025年8月1日-5日(8月1日下午现场报到)。

二、研修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职工,经单位推荐同意均可报名参加研修。按照本人自愿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认定,经考核合格,晋升相应技能等级。

(一)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认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并在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名额分配

每个研修班计划培训人数应不少于40人(具体开班计划和培训层次见附件1),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训。每个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分别推荐5人参加相关工种研修班,市有关单位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四、相关政策

按每个高研班6万元标准,在就业补助资金或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承办单位定额补贴。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的有关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研修场地费、实训耗材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举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研修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做好参研学员研修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研修取得实效。请参研学员做好参研准备和工作安排,研修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二)参加研修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应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张2寸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报名表格。请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研修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现场报名时提交纸质盖章版。

 

附件:1.2025年芜湖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计划表

2.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3.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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