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青年创业社区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业芜优”—返芜创业、双创承载平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0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市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3、4),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初审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和评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一)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市级众创空间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设有办公空间、会议室和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配套供电、供水、消防、通信、网络
等基础设施和餐饮、社交、文化、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
3.设立种子基金或孵化基金,并与金融机构或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4.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了服务对象遴选入驻、日常管理与服务、毕业退出等工作机制,能为创业者提供代办工商注册、代理财务纳税、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线上线下服务。有3名以上专兼职创业导师、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积极推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不断融合。每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5.市级众创空间入驻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20个,当年获得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扶持的项目不少于2个;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入驻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30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70%),当年获得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扶持的项目不少于5个。创业团队应由3人以上组成,并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研发计划。
(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实际运营1年以上。
2.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明确的准入退出标准、帮扶措施、考评办法等机制,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3.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
4.一产类:种养殖类总面积不少于100亩,现代设施农业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8户,带动就业50人以上,创业实体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或从事种植、养殖行业为主。
二产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10户,带动就业100人以上,创业实体以从事工业生产加工行业为主。
三产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0户,带动就业120人以上,创业实体以从事服务业为主。
5.注重提升孵化质量,入驻企业数量、带动就业人数、实际总营业收入等指标应持续增长。
(三)市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青年创业社区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实际运营1年以上。
2.市级青年创业社区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有60间以上生活设施齐全的青年公寓;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有500间以上生活设施齐全的青年公寓。
3.社区设有办公空间、会议室和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公寓按照功能完善、拎包入住的标准打造。配套供电、供水、消防、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和餐饮、社交、文化、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
4.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体系,能为青年人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就业创业服务,每年面向青年群体举办各类交流活动不少于10场次。
5.市级青年创业社区入驻的青年创业型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入驻的青年创业型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30个。创办期均不超过3年且至少有1名45周岁以下的股东或团队成员。
附件:1.芜湖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2.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
3.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书
4.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书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