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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六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09:2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工伤保险科 浏览次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553-3991151、3991152

联系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13室

 

附表:2025年6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9批共10人)

 

 

2025年5月26


市直2025年六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9批10人)

批次

序号

受伤害职工

用人单位

申请人

受伤害经过

伤情诊断结论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备注

9

1

刘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单位

2023年10月17日17时许,刘婧在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营业大厅现金柜台前不慎跌倒受伤

左踝关节骨折

240318

250403

 

2

洪海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单位

2024年11月27日8时26分许,洪海邻驾驶电动车上班,行至文化路与白金湾路交叉口南侧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洪海邻负同等责任)受伤,次日17时临床死亡

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

250403

250418

 

3

李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单位

2025年2月11日19时15分许,李伟加班结束驾驶电动二轮车下班,行至北京东路安徽工程大学南门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伟无责任)受伤

腰背部挫伤

250403

250418

 

4

李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单位

2025年2月20日17时53分许,李敏驾驶电动车从父母家中前往市分行九楼,参加市分行组织的货币鉴定师考试,行至九华中路九莲塘门前的人行横道线处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敏负次要责任)受伤

右肱骨大结节骨折

250403

250424

 

5

汤国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单位

2025年3月26日17时30分许,汤国静从无为分公司办公楼下班回家,步行至四楼楼梯转弯处,不慎踩空摔倒受伤

腰部挫伤;骶尾部挫伤

250414

250423

 

6

谢芳

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3月25日21时30分许,谢芳在公用工程部供水供气工段二泵房平流池调节阀门时,因格栅板脱落跌入平流池中受伤

右手、右踝外伤

250418

250428

 

7

金弋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

2025年4月8日7时33分许,金弋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行至黄山中路第三中学门前人行横道线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金弋负次要责任)受伤

右手、左膝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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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07

 

8

郑奇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

2025年4月7日7时38分许,郑奇驾驶电动车上班(顺道送子上学),行至弋江中路与站南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郑奇无责任)受伤

头皮血肿;头部的损伤;颈部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左肩部损伤;下肢损伤

250424

250507

 

9

王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单位

2025年3月19日10时45分许,王璐外出前往镜湖区大海烟酒店确认客户参加银行“消费有礼”活动满减成功后,步行返回至王家巷邮政储蓄营业所的门口路段,不慎扭伤左踝

左外踝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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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俞宏超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4月8日19时30分许,俞宏超在高精带带材车间作业时,右中指因拉铜带衬纸不慎卷入机器的辊中挤压受伤

右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右中指末节骨质缺损

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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