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553-3991151、3991152
联系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13室
附表:2025年6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9批共10人)
2025年5月26日
市直2025年六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9批10人)
批次 |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受伤害经过 |
伤情诊断结论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备注 |
9 |
1 |
刘婧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单位 |
2023年10月17日17时许,刘婧在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营业大厅现金柜台前不慎跌倒受伤 |
左踝关节骨折 |
240318 |
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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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海邻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单位 |
2024年11月27日8时26分许,洪海邻驾驶电动车上班,行至文化路与白金湾路交叉口南侧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洪海邻负同等责任)受伤,次日17时临床死亡 |
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 |
250403 |
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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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单位 |
2025年2月11日19时15分许,李伟加班结束驾驶电动二轮车下班,行至北京东路安徽工程大学南门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伟无责任)受伤 |
腰背部挫伤 |
250403 |
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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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单位 |
2025年2月20日17时53分许,李敏驾驶电动车从父母家中前往市分行九楼,参加市分行组织的货币鉴定师考试,行至九华中路九莲塘门前的人行横道线处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敏负次要责任)受伤 |
右肱骨大结节骨折 |
250403 |
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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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汤国静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单位 |
2025年3月26日17时30分许,汤国静从无为分公司办公楼下班回家,步行至四楼楼梯转弯处,不慎踩空摔倒受伤 |
腰部挫伤;骶尾部挫伤 |
250414 |
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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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谢芳 |
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3月25日21时30分许,谢芳在公用工程部供水供气工段二泵房平流池调节阀门时,因格栅板脱落跌入平流池中受伤 |
右手、右踝外伤 |
250418 |
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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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弋 |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单位 |
2025年4月8日7时33分许,金弋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行至黄山中路第三中学门前人行横道线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金弋负次要责任)受伤 |
右手、左膝软组织损伤 |
250424 |
2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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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郑奇 |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单位 |
2025年4月7日7时38分许,郑奇驾驶电动车上班(顺道送子上学),行至弋江中路与站南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郑奇无责任)受伤 |
头皮血肿;头部的损伤;颈部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左肩部损伤;下肢损伤 |
250424 |
2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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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璐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
单位 |
2025年3月19日10时45分许,王璐外出前往镜湖区大海烟酒店确认客户参加银行“消费有礼”活动满减成功后,步行返回至王家巷邮政储蓄营业所的门口路段,不慎扭伤左踝 |
左外踝骨折 |
250425 |
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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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俞宏超 |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4月8日19时30分许,俞宏超在高精带带材车间作业时,右中指因拉铜带衬纸不慎卷入机器的辊中挤压受伤 |
右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右中指末节骨质缺损 |
250507 |
2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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