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遴选芜湖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成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3号),评委库专家组成人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组成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成员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驻芜高校、国有企业中从事通用航空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和研究、教学的,具有社会化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正常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委库成员遴选条件
(一)入选评委库成员须具有通用航空工程相关专业、高校教师涉及通用航空工程专业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 德;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 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 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七)年龄要求: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含已退休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芜湖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肩负着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选拔专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遴选工作,根据遴选标准,本着认真、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申报芜湖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
(二)申请专家库组成人选需实事求是地填写《芜湖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和《评委会专家导入模板》(见附件),市直单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单位人员经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驻芜高校、企事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成1份pdf文件,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3574346203@qq.com。
联系人:白金鑫
联系电话:0553-5720059
附件1:芜湖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