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16:13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市仲裁院 浏览次数:

我局于2024年5月15日对赵军振等12人作出《责令退还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并依法送达,责任人未履行该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责任人催告。请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催告书内指定账户。

逾期不退回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或第九十一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其退回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任人接到行政决定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或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1(赵军振).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2(何超).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3(杨奎).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4(杨伟兵).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5(汪炎骏).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6(林海).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7(严山杉).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8(郭江斌).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9(方国华).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10(赵喜).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11(曾庭).docx
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12(于睿).docx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