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1 09:24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就业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业芜优”—返芜创业、双创承载平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0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市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初审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和评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当年新增入孵企业数量:A档60家及以上、B档40家及以上、C档20家及以上;
(2)带动就业人数:A档5000人及以上、B档2800人及以上、C档1000人及以上,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为准(3个月);
(3)入孵企业税收额:A档1亿元及以上、B 档5000万元及以上、C档3000万元及以上;
(4)孵化成果:当年新增或新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限上)企业、全国重点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 企业,A档5家及以上、B档3家及以上、C档2家及以上。
附件:1.芜湖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2.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书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