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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1 09:24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就业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业芜优—返芜创业、双创承载平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0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市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初审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和评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当年新增入孵企业数量:A档60家及以上、B档40家及以上、C档20家及以上;

2)带动就业人数:A档5000人及以上、B档2800人及以上、C档1000人及以上,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为准(3个月);

3)入孵企业税收额:A档1亿元及以上、B 档5000万元及以上、C档3000万元及以上;

4)孵化成果:当年新增或新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限上)企业、全国重点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 企业,A档5家及以上、B档3家及以上、C档2家及以上。

 

 附件:1.芜湖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2.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申报书

附件.docx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