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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8 15:03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就业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芜湖市2023年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印发的《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规定条件,以扶持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为目标,融合各项生活要素和创业服务功能的场所均可申报;申报载体名称需含有青年创业社区字样。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1018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初审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和评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青年创业社区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实际运营1年以上。

2.市级青年创业社区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有60间以上生活设施齐全的青年公寓;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有500间以上生活设施齐全的青年公寓。

3.社区设有办公空间、会议室和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公寓按照功能完善、拎包入住的标准打造。配套供电、供水、消防、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和餐饮、社交、文化、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

4.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体系,能为青年人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就业创业服务,每年面向青年群体举办各类交流活动不少于10场次。

5.市级青年创业社区入驻的青年创业型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入驻的青年创业型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30个。创办期均不超过3年且至少有145周岁以下的股东或团队成员。

 

附件:1.芜湖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2.芜湖市2023年度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申报书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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