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的一封信
全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在这岁序更替、辞旧迎新的时节,衷心感谢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对保障我市企业用工的大力支持!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在岁末年初、人员流动频繁之际,提醒做好以下三点:
一、始终坚持守法经营。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主动及时履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等义务,遇有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许可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未经行政许可,不得擅自经营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业务和从事网络招聘服务。依法公开各项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经营证照、监督机构和监督电话。依法建立健全服务台账并保存。
二、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合法派遣。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不拖欠工资。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各类证件,不得以担保或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禁止使用童工,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发布网络招聘信息需经企业委托,并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自觉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不从事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以“入职补贴”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利用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活动。禁止以“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的行为。禁止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和使用“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从事人力资源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是连接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桥梁纽带,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诚信经营,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用工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芜湖市劳动力市场环境积极贡献力量。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