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8 16: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就业失业科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文件要求,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安徽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春香无核葡萄产业示范推广(经营主体名称:芜湖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戴海山(经营主体名称:芜湖市隆普达服饰有限公司);陈伟(经营主体名称:湾沚区裕伟家庭农场);孙恕松(经营主体名称:芜湖点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1月18日-1月24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向市人社局反映。
电话:0553-3991158(驻局纪检监察组)
0553-3991141(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