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4 17:16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9〕10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上述两项补贴条件且未申请的人员,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系统不再受理。
二、非首次申请人员:已申请且享受补贴的人员,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剩余补贴。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3-3991219
无为市:0553-6613561
南陵县:0553-6514119
湾沚区:0553-8765559
繁昌区:0553-7878169
镜湖区:0553-3122356
鸠江区:0553-5960061
弋江区:0553-4221056
经开区:0553-5848979
三山开发区:0553-3918217
江北集中区:0553-5939067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