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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芜湖市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省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09:1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技工大省建设,加快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芜湖市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省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电工、砌筑工、汽车维修工。

二、参赛人员

凡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企业一线农民工(含在芜工作的外省籍农民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在以往同类别职业(工种)竞赛中已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不得报名参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考核内容为基础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竞赛由知识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参赛选手综合成绩的30%和70%。

四、赛程及时间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赛。6月,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自行组织选拔。

第二阶段:决赛。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芜湖技师学院举办市级竞赛决赛。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组织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助理、9名参赛选手(各工种限报3人)组成。(7月10日之前上报决赛名单,报表见附件)

五、竞赛规程

竞赛技术规程及竞赛规则另行制定。

六、竞赛组织

(一)竞赛由市人社局主办,芜湖技师学院承办。

(二)成立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定竞赛重大事项,监督检查赛事各项工作和赛务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组、宣传组、监督仲裁组。

1.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主办、承办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决赛流程、规程、场地器材、设施设备、会务保障等组织管理工作。

2.裁判组。由竞赛组委会研究确定。主要负责组建专家团队,承担技术文件制定、竞赛命题、竞赛各阶段的评判,竞赛结果的核实、汇总、复核等工作。

3.宣传组。由竞赛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预赛活动宣传推介,收集预赛视频资料,制订预赛宣传活动策划方案、落实宣传方案。

4.监督仲裁组。由竞赛组委会人员、裁判组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组成。负责督导竞赛规范实施,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七、奖励办法

(一)决赛各职业(工种)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分数高低排序。

(二)为符合条件的参加决赛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具体根据省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三)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前3名的选手,授予“芜湖市技术能手”称号。

(四)决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组织奖按各队开展预赛等综合情况评定。

(五)竞赛组委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奖选手颁发奖金。

(六)各赛项第1名选手代表我市参加该项省赛。

八、相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在农民工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激励等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是营造技能宝贵,鼓励投身培训,积极提升技能,促进高质量就业,实现增收致富,服务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也是锻造大国工匠、关心关爱农民工未来发展,为农民工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二)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

(三)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竞赛活动与技工强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视频、展板、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工工作成效,展示农民工技能人才风采,广泛宣传农民工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四)要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赛场,要做好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

电话:0553-3991342

电子邮箱:785038553@qq.com

 

附件:芜湖市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省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021年6月21日

芜人社秘〔2021〕160号.doc

芜人社秘〔2021〕1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