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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24-03-28 16:5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市仲裁院 浏览次数:

日前,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在创建过程中,市仲裁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仲裁院开展的“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青少年维权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组织建设等长期活动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了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蓝图绘就风帆起,唯以奋斗续新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为新的起点和契机,聚焦聚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用实际行动树立文明理念,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