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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伤调政策 标准服务再升级

发布日期:2024-03-08 16:5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局工伤保险科、市工伤中心 浏览次数:

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补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增项、提标调整,并对参保经办服务进行完善,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工伤赔付负担,提高了职工工伤待遇,优化了经办服务,为全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双重保障,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标志着我市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制度进入2.0升级版时代。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赔付项目增加,补偿项目更加广泛多样新增补偿金、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项目,待遇项目由原来的项增加到七项调整后待遇项目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一次性工残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等,保障范围广泛多样,体现人性化。

二是赔付标准提高,待遇保障更加利企惠民此次政策调整后,原有的五项待遇项目赔付补偿标准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而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仍保持不变,参保“性价比”高,用人单位工伤赔付方面可以进一步减负”,工伤职工个人也得到更多“实惠”。其中调待幅度最大的是工亡抚慰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其他四个项目调整幅度也在0.2万元到2.4万元之间。同时,新增加的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工残补偿金和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两个项目,依据工伤鉴定等级,分别给予工伤职工或者单位5-2万元不等的补偿。据测算,按照补充工伤总体补偿待遇增长计算,增长比例约55% 左右,与原待遇项目标准相比平均增加20%左右。赔付标准的提高,既减轻参保企业的工伤风险负担,也提升了职工工伤待遇水平,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

经办服务优化,参保理赔更加便捷高效。承保商保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补充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简化在线申报参保流程,增设服务热线、网络查询服务、微信qq交流群,线上线下全方位联动,拓展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咨询告知服务,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参保理赔服务。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也将配合开展新一轮政策集中宣传推介活动,向辖区企业宣传告知政策利好,持续开展辖区重点企业“一对一”上门定制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进一步提升补充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满意度。

补充工伤保险是实行政府部门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与基本工伤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商业性补偿保险。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自2023年8月15日正式上线运营以来,企业参保较为踊跃,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市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企业362家,参保人数达123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