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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22年一季度欠薪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发布日期:2022-04-12 17:34 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人社部门按照“应列尽列”原则,将欠薪失信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列入欠薪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

2022年一季度,全市人社部门将3家违法用人单位和3名违法责任人列入欠薪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运用信用惩戒手段,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人社局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欠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提升规范用工意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诚信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