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绝不姑息!
发布日期:2025-09-08 10:03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鸠江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近期,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意欠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芜湖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平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案的判决,充分彰显了鸠江区人社局对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2024年11月,鸠江区人社局接到李某等20余名工人投诉,反映在二坝镇某酒店装修项目务工后,被项目承包方平某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鸠江区人社局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经核查确认,平某在已足额收取工程款的情况下,擅自将款项挪作他用,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共计20余万元,且事后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责任。
因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鸠江区人社局依法履行责令整改等行政程序后,于2025年1月中旬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2月15日,平某在深圳被抓获,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鸠江区人社局积极对接执行法院,跟踪平某财产查控及处置进展,持续推动欠薪清偿工作。
鸠江区人社局严正告诫各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逃避支付责任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如遭遇欠薪问题,请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并及时向属地人社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反映。鸠江区人社局将持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坚决维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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