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6-26 10:1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12333 字体:【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