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3年度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紫云英人才计划”,强化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更好地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培养人才和技术创新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持续发展,根据《关于修改〈芜湖市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绩效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芜人社秘〔2018〕124号)、《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博士后事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12号)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市获批设站时间超过1年的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站点建设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博士后招收、考核、住房、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配置情况。
(二)博士后招收情况。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计划,积极招收博士后进站,招收程序规范,2023年度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
(三)博士后科研情况。博士后参与各级科研项目情况,申获各级项目资助情况,发表论文专著情况,开展学术讲座或交流活动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情况。
三、评估组织
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考评咨询、实地考评、汇总数据、综合评定等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本辖区参评单位开展自评、材料审核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发布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和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whIndex)联合发布考核通知。
(二)站点自评。参评工作站按通知要求完成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参评工作站运行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表、自评报告、证明材料上传至平台[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切换地域到芜湖市)—紫云英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人才服务)—年度绩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直接进入网站https://rc.whrcfzjt.com/website/#/ptem/info/BSHKYGZZ填报]
(三)审核评估。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通过平台对本辖区参评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市人社局、财政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对参评单位的评估数据、自评材料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四)综合评定。市人社局、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经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处理
根据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年度实际运行绩效,经专家组综合评估,运营成效考核为优秀(85分以上,不超过20%)、良好(70—84分)的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运营资助;对评估不合格的工作站,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评工作站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评估。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和各参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各项要求,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同时,在评估过程中,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无涉密内容。
(三)各参评工作站围绕工作站运营情况,以2023年度博士后参与项目、工作站建设创新举措、科研成果转化效益等为重点进行总结,成绩要查有实据,问题不遮不掩,提出的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计划要切实可行,通过评估,切实推动全市博士后工作更好发展。2023年无人在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出具情况说明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1.参评工作站名单
2.参评工作站运行绩效自评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