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1 15:4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字体:【  

20231231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7月,我市启动运行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在根治欠薪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信息数据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随着根治欠薪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部、省两级信息系统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等文件,特制定《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导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形成数字治欠合力,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提升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数字化管理水平,二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三是为实现利用数字技术精准监管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政策支撑。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文件。2023年7月,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9月,市人社局书面征求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意见。

(三)研讨并合法性审核。2023年11月,召开研讨会二轮征求平台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交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核并通过。

(四)集体审议正式印发实施。2023年12月18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四、总体目标

规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管理,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预警和动态监管能力,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五、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四十二条,对监管平台运行以来的重点内容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政策,对重点内容设置专章予以明确规定。

(一)明确管理职责。人社部门履行牵头责任,组织协调监管平台管理应用工作。

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负责对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督指导。

(二)信息归集。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将项目概况、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牌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监管平台,确保各项数据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三)预警管理。监管平台对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测并及时预警,设置预警类别,根据风险程度划分预警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四)欠薪线索处置。设定欠薪线索处置流程,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各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理处罚,并按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评价体系。

(五)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托监管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对下级进行监督指导。

(六)责任追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相关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应由相关监管单位督促整改,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

六、创新举措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对监管平台管理作出细化和创新,主要是:

一是有利于形成合力,提升监管平台数据质量,加强欠薪数据分析,为实现利用数字技术服务我市精准监管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有利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的过程化监管,推动形成制度线上监测、工资支付线上监控的工作格局。

三是有利于欠薪风险隐患的及时感知,欠薪风险线上预警,源头化治理欠薪。

七、保障措施

市治欠办常态化开展对监管平台的数据质量监测,加强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各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纳入日常监管,督促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数据传输质量,要加强监管平台归集数据审查,确保内容真实、符合现行政策。要充分发挥监管平台风险预警功能,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对工程建设项目各责任单位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处罚。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章腾

咨询电话:0553-3991323

电子邮箱:23881378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