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职业指导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受理条件及程序:可在安徽政务网实名认证后,并愿意现场或电话接受职业指导。
① 认识对象:要耐心倾听,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就业经历和个人情况,了解他的求职意愿和待遇要求。另外,对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和其它特定的服务对象,必要时可进行相应的职业素质测评,全面客观地认识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
② 调整对象:向服务对象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建立符合市场的就业观念,分析其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切合实际地论证或调整其求职意愿,并建议服务对象参加相应技能培训,提高岗位竞争能力。
③ 促成就业:为服务对象展望就业前景、确定就业方向、选择就业目标、制订就业计划,直至成功就业。
六、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七、办公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金融财富广场C2座5楼芜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517室
八、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3991232
监督电话:3991250
九、政务服务网办理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