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18:4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实施方案的 通知》(皖人社秘〔2021〕253 号)精神,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
务均等化,助力共同富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就业芜优” 一体化服务平台(“三公里”就业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 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
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把扩大就业创业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根本导向,创新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做优“就业芜优”服
务品牌,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形成劳动者就业芜优、 市场主体用工芜优的新格局,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
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原则, 以劳动者和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
+创业+用工+培训+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的总门户枢纽。2022 年,全年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 10 万
人,单位稳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 80%以上;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0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3200 人,帮扶就业率分别高于70%、80%,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 700 场,帮助市场主体 介绍用工不少于 2.9 万人,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公
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一)引进社会力量运营平台。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打造“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三公
里”就业圈,以下称一体化服务平台)模式,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平台,有
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运营机构自建系统应按照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接口标准,建立用工信息特定字段数
据接口,实现用工信息共享,双向实时交换;建立人员就业状况 单向数据交换接口,实现运营机构自建系统人员就业失业信息向
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实时传送。一体化服务平台采取“线上 +线下”方式,在服务对象与服务网点之间构建以三公里为半径
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为求职者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路径最短最优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实现劳动者“一键求
职”,市场主体“一键用人”。
(二)构建基层社区服务网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要组织运营机构入驻城市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场所,根据社区行
政区划面积、经营实体分布、劳动年龄段人口数量、就业服务需求等制定服务方案,运营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组建专业服务团
队,开设该社区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络服务专区和线下服务站点,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引导辖区内
各类重点群体、求职者和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使用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实施、就业帮扶、职业培训、创业扶持、
灵活就业、用工服务、共享用工等多项就业创业服务内容。
(三)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
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分类定制包括高校毕业
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
民等专项就业创业服务包。充分发挥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的大数
据资源优势,分批次采集辖区内重点群体信息录入一体化服务平
台,依托平台跟踪掌握重点群体基本情况、就业状态、技能水平、
就业需求、创业意愿,及时启动专项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线
上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点对点推送符合服务对象需求的就
业岗位及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线下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
等方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帮扶等服务,
促进重点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四)提供高效精准用工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
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要依托一体化服务平台,通过实地走访、
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精准摸排全市劳动力资源和
企业缺工情况,分层次制定常态、紧急、重点企业用工等用工服
务包,根据企业用工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企一策”用
工服务。线上引导有招聘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一体化服务平台,
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提供供需对接、常态化招工用工指导等服务;
筛选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人社服务专员”入驻一体
化服务平台,向重点用工企业提供定制招聘服务,企业通过平台
填报要素式招聘需求(仅提供招聘岗位数、意向人群等),运营
机构第一时间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具体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对接企
业后在一周内完成招聘服务;开通“共享用工”模块,利用平台
资源共享优势,为淡旺季差异大的行业、企业员工提供线上共享
用工解决方案。线下以传统招聘市场为主导,常态化举办周三、
周六系列招聘会,同时以沉浸式探厂、赴外招聘、校园招聘、主
题招聘、劳务对接、校企合作等特色招聘活动为基础,最大程度
丰富企业用工渠道,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用工。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试点阶段(2022 年 1 月-2022 年 2 月)。全市选择
14 个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开展一体化
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详见附件 1)。
(二)扩大范围阶段(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各县市区
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一体化服务平台试点范围,鼓励引导有
条件的乡镇积极参加试点工作。
(三)全市推广阶段(2022 年 6 月-2022 年 8 月)。稳步推广
一体化服务平台试点范围至全市,城市社区覆盖率达 100%。
(四)示范引领阶段(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在全市
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工作成效好、示范性强的社区,评定为市级
一体化服务平台示范社区,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工作典型,充分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打造品牌阶段(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巩固提
升一体化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和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
效的公共就业服务,打造芜湖市就业特色品牌。
五、政策支持
(一)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
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或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 个月以上,且
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登记备
案,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
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
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不同岗位稳定就业的,
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一次。
(二)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以非全
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
的劳动连续 3 个月以上、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且
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情况记录,根据就业人
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
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
名劳动者多次、或多岗位灵活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
三次。
(三)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引导经营实体开发公
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
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登
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服务等情况记录,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
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运营机构帮
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
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
目录执行。
(四)示范街道社区补贴。对省、市认定的“就业芜优”一
体化服务平台充分就业示范街道(乡镇)及“就业芜优”一体化
服务平台充分就业社区,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街道(乡镇)或社
区一次性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
务指导目录执行。同一社区多次被认定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
可多次享受补贴。
(五)购买第三方监理服务。市人社局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
购买第三方监理服务,对“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运营
情况进行总体监控审核,重点监控运营机构使用相关数据资源和
服务资源的规范性;对各类用户个人隐私保护的有效性;提供服
务和开展活动与“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服务功能的关联性;
发布岗位信息的准确性;反馈就业情况的真实性等。提高就业补
助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运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就业芜优”
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作为促进新就业形态就业、服务新兴领
域实体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压实工作责任、统筹部门力量,根据本地区重点服务对象的数量、
分布情况等,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科学规划“就业芜优”一体
化服务平台网点分布,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确保领导到位、
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方案内容,
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掌握本辖区内企业
规模、类型、分布和用工需求,同时掌握本地区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就业需求情况,为
打造“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做好基础数据准备。各级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安排本地区“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
业务培训和使用培训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重点群体专
项就业创业服务包、市场主体用工服务包,服务包内容须以正式
文件方式印发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地区工作方案、重
点群体专项就业创业服务包和市场主体用工服务包相关文件报
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备案。
(三)加强督导调度。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统筹
协调全市“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开
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所辖地区参加试点,并
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相关情况。市人
社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调度,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工作
情况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详见附件 2)。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一以“就业芜
优”为主线,开展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要加大“就业芜优”
一体化服务平台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推广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中
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