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
服务对象: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受理条件:符合服务对象要求
办事程序:
1.申请: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受理点或受办点申请;
2.受理:社区村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
3.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单位就业证明:省智慧就业系统或省社保系统查询,无需申请人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系统查询;
4.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5.就业证书: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应提供组织起来就业证书。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办理:办理平台可直接显示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咨询电话:0553-399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