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划】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29 16:35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力以赴稳就业,大力开展招才引智,扎实推进“创业芜优”之城建设,积极稳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城镇居民增收、公共服务等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扩大就业为重点,促进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1、深入实施“助企开门红”等政策措施,推进“免申即享”“直补快办”服务方式,更好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帮助企业稳定扩大岗位规模。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开展“暖企护航保用工”专项行动,开展针对性专场招聘、劳务对接、校企合作、岗位外包等活动,组建暖企招工小分队,及时协调解决用工问题。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和市场供求信息分析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持续推进“促进就业认知行动”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挖掘政策性岗位,扩大市场性岗位,开发见习岗位,以增加岗位供给缓解就业总量压力。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需求,全年各开发校招基地3个以上、开展校地对接活动10场以上。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开展就业服务进军营活动。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摸排、统计、发布机制。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实施“就业援助精准服务计划”,建立“一人一策”重点群体跟踪帮扶机制和公益性岗位储备制度,做好农民工、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实名制就业10万人以上、新建劳务基地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9、持续推进促进就业暖民心行动,拓展“就业芜优”服务平台功能,发布就业服务电子地图,常设来芜就业暖心服务站点100个以上;深入开展“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创建第二批市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100个,推动就业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区、进景区。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0、出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健全省、市、区三级产业园发展体系,加力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0家以上、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以上,获评A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50家左右,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1、承办第九届中国长三角十佳HR经理人评选、第三届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会联盟峰会等活动。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2、常态化开展“2+N”招聘会,创新打造含在校生、实习生、入职5年内学生、企业、高校在内的促就业互动项目,围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季、阶段性用工、重点群体等主题,开展“春风暖心”“盛夏揽才”“秋贤若渴”“暖冬送岗”系列招聘对接活动300场以上,重塑“就业芜优—职通四季”特色品牌。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促进共同富裕。

牵头单位:综合规划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以优化服务为重点,打造更高标准的创业环境

14、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全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者61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5、实施创业筑巢工程,探索建立孵化载体梯队培育体系,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打造1个以上特色品牌孵化载体全年建成市级双创孵化载体80家以上、新建省级创业孵化载体1个以上。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6、实施青年创业筑基行动,建设用好芜湖青年创业中心,设立10个在芜高校创业服务工作站,开展“周六创业公开课”“创业安徽训练营”等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5050人次,发放创业贴息贷款1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7、持续打造“创业芜优”赛事品牌,办好第二届“创业芜优”创新创业大赛,健全创业项目发现、跟踪、落地见效联动机制,组织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级以上系列创业大赛。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8、积极创建省级创业研究院,举办首届“创业芜优”创享荟活动,推广使用“创业芜优”服务平台,遴选一批“创业芜优之星”,评定第二批“创业芜优”导师,全面宣传创业典型,讲好创业故事。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以招才引智为重点,集聚更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19、实施高校人才工作站提质扩量行动,新增高校人才工作站10个。

牵头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0、开展高校大宣讲活动,实施以市内高校为重点、省内高校为依托、省外高校为延伸的大学生留芜行动,组织不少于100场宣讲活动,将“大学生就业参保人数、参保率”纳入市政府双招双引考核,力争全年新引进大学生7万人,大学生留芜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1、引导市属高校和职业院校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鼓励在芜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技师学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22、加大博士后业务工作培训、交流力度,以年度绩效评估为抓手,全面落实博士后支持政策,推动博士后工作站量质齐升。

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持续开展“三支一扶”等工作,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配合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建设技工强市,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以高技能人才为主体,做大做强做精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58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工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2万人。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5、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发挥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全年招生2500人以上。

牵头单位:技师学院

配合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6、发挥皖江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作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牵头单位:技师学院

配合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开展第二届芜湖市职业技能竞赛,新培育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交流活动,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配合单位:技师学院、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8、深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评价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配合单位:技师学院、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继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开展徽菜师傅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打造徽菜美食品牌。

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

配合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持续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牵头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配合单位:市人事考试院、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开发人事考试线上平台,稳妥做好人事考试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事考试院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32、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畅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牵头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配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科学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探索将新业态专技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畴,落实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优化丰富市级专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人才发展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配合单位:市人事考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以制度落实为重点,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体系

35、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扩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覆盖面。

牵头单位:养老保险科

配合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组织实施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

牵头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落实工伤补偿、工伤康复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

牵头单位: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配合单位: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推进新业态工作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预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40万人、61万人、7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53.6万人。

牵头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单位: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39、做好退捕渔民、脱贫人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按要求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待遇调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配合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41、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监管“三年行动”,做好冒领资金核查追缴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维护社保基金运行安全。

牵头单位:综合规划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42、出台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综合规划和基金监督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以根治欠薪为重点,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43、开展根治欠薪降量提速行动

牵头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4、加大欠薪投诉平台宣传力度,做到项目工地全覆盖;运用好“一系统、一中心、两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实现欠薪线索实时办结率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5、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治理、劳动用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6、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规范平台企业用工管理,维护好快递员、网约车、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等群体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配合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认真开展薪酬调查,发布职位工资指导价。

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48、强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特别要关注规模裁员风险,快速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继续开展“我为农民工办实事”等活动,持续推进农民工信息系统应用。

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0、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实现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培育选树更多金牌调解组织,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提升仲裁办案质效。

牵头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1、深化跨区域联动办案,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南京都市圈合作共建。

牵头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依托“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等品牌活动,推动仲裁延伸服务。

牵头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以自身建设为重点,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53、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4、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老干部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5、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切实保障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动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新路径,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支部领题制度,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模范机关。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科、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7、认真贯彻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扎实开展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整合精减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

58、坚持关口前移、开门接访,从源头妥善化解人社领域信访问题,努力控增量、去存量,提高处置满意度,防范极端群体性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9、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做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0、深化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深入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完善人社服务综合受理平台功能,探索推动人社业务线上“同城通办”,构建新型综合服务模式,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2、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拓展社保卡旅游观光和校园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社保卡在省内及长三角区域的“同城待遇”应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4、启动开设“人社大讲堂”,加大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力度,组建宣讲队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提升人社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配合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