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2 15:06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字体:【  

1、《通知》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为深入推进和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我市将该通知转发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单位,提出有关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2、《通知》规定的专用账户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除依法可不开设专用账户的项目外,全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均应开设专用账户并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3、专用账户监管主体和责任分别有哪些?

答:住建、交通、水务、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是专用账户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专户的开立、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和使用进行日常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涉及专用账户开立、工资拨付、撤销和数据对接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人社部门负责综合协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用账户的监控预警、协同监管。

4、专用账户人工费如何拨付?

答: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城管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程特点、施工进度、用工变化等因素,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用比例基准。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原则上采用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工期(月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比例方式计算当期人工费用。

 

5劳资专管员在落实专用账户制度中起到什么作用?

答:劳资专管员是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关键岗位2021年我市已出台《芜湖市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强化培训管理,推行持证上岗,加强劳资专管员的队伍建设。在建工程项目的劳资专管员应加强学习,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将专用账户制度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