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
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芜人社秘〔2022〕22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高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运营水平,提升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品牌影响力和宣传引领力,制定《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安全、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其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打造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群众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官方网站为“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wuhu.gov.cn)” ;唯一官方微信为“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 市局门户官网及新媒体管理工作受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和后台管理,市局各单位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
第二章 发布内容与程序
第四条 发布内容
1.转载上级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办法等信息;
2.市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政策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3.与群众互动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征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
4.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发布程序
1.各科室、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制作应当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提高信息准确性和可读性,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
2.局办公室重点围绕保密、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等方面,加强发布内容审核;
3.全局性重要信息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发布,一般性业务信息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后发布。
第三章 信息的管理与保密
第六条 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涉密内容不得公开发布。发布信息应明确来源,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七条 信息中心加强平台技术管理和网络安全防范,动态调整账号密码,严禁在其他公用设备上登陆工作账号,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备份,并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应按规定向市委网信部门、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市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第九条 各科室、单位及经办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未能及时更新信息,经多次提醒未能改正的;
2.上报、发布未经核实的错误信息,产生负面网络舆情的;
3.将账号密码告知无关人员,造成信息泄露的;
4.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违反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