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0:4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

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芜人社秘〔2022225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高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运营水平,提升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品牌影响力和宣传引领力,制定《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5      

  

 

芜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安全、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其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打造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群众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官方网站为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wuhu.gov.cn;唯一官方微信为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  市局门户官网及新媒体管理工作受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和后台管理,市局各单位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

 

第二章 发布内容与程序

第四条  发布内容

1.转载上级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办法等信息;

2.市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政策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3.与群众互动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征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

4.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发布程序

1.各科室、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制作应当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提高信息准确性和可读性,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

2.局办公室重点围绕保密、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等方面,加强发布内容审核;

3.全局性重要信息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发布,一般性业务信息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后发布。

 

第三章  信息的管理与保密

第六条  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涉密内容不得公开发布。发布信息应明确来源,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七条  信息中心加强平台技术管理和网络安全防范,动态调整账号密码,严禁在其他公用设备上登陆工作账号,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备份,并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应按规定向市委网信部门、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市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第九条  各科室、单位及经办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未能及时更新信息,经多次提醒未能改正的;

2.上报、发布未经核实的错误信息,产生负面网络舆情的;

3.将账号密码告知无关人员,造成信息泄露的;

4.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违反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