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0-03-13
文  号: 芜人社秘〔2020〕32号 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20-03-16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市人社局 > 职建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991129
名  称: 芜湖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芜湖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芜人社秘〔20203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技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45号)精神,大力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工作,满足已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的培训需求,确保上级通知求落到实处,现将《新型冠状肺炎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13     

 

(此件公开发布

 

 

 

新冠肺炎期间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职责,规范线上培训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大线上培训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然面临形势复杂、持续严防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及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安全的同时,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要深入推进我市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宣传工作,对辖区内已复工复产企业要组织人员上门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鼓励他们主动参加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要针对不同企业培训工种补贴经费不同的特点,对企业及其职工讲清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普惠性和实惠性,确保政策宣传具有广泛性、鼓动性、渗透性、实效性,提升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对技能培训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二、跟进线上培训服务管理工作。线上培训是科技发展带来的更加便利性、生动性的教学手段。特别是在当前企业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强线上培训对企业职工既方便快捷,又能实现不见面不聚集培训。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精神,支持企业利用国家免费开放以及企业内部的线上资源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引导鼓励大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向各类企业免费开放线上培训资源,线上培训时长视为技术理论知识的学习课时,计入所培训的工种(项目)总课时,由企业提供参训职工注册信息和考核合格的截图证明,同时结合疫情结束后的线下实训情况,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的班期以企业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开班时间为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动态发布本地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项目、线上职业培训平台信息,主动公开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以及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指导企业和培训机构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培训开班、申请培训补贴。特别是对于有条件开展自主培训的企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做好对接工作,主动帮助他们做好进入省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登记工作,指导他们做好培训职工信息录入、培训课程内容、技能等级鉴定等具体操作事项。

三、简化企业申报审批服务流程。采取不见面审核方式,进行网上开班申请、审核,不要求企业当面报送纸质材料,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不予受理复工企业培训开班申请。对于企业的开班申请纸质资料,告知企业自己留存,待疫情解除后予以补报。线上培训授课老师可以作为本工种理论培训教师予以审核,但所培训企业或培训机构要提供截图资料。对于有意向开展培训的企业,要及时将相关培训政策及申报程序予以告知,主动帮助他们想办法解决培训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四、按政策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指导企业通过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省人社厅政策要求,统一提高到不低于1000/人,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职工转岗转业培训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按1200/人给予培训补贴。

五、加强线上线下培训管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快线上开班申请审核,缩短经办服务周期,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开班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快培训进度,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不予受理正常开班申请。对于已复工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将省、市最新政策规定传达到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对培训对象的报名审核,学员经动态健康认证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培训课时比例,将线上培训计入理论培训课时,理论培训课时原则上不低于总课时的30%,其中,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不低于本工种理论培训课时的30%,不高于本工种理论培训课时的60%。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理论培训采取先录入先审批,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再补办相应的实操培训。对一些不需要实操训练的职业(工种)可全程进行网上培训、网上考核。

六、积极拓展线上培训渠道。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指导本地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线上招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要求,借助自有线上培训平台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省人社厅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通过直播录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线上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动员和鼓励获评的技能大师名师江淮杰出工匠、省市技能大赛获奖者、高级工(含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作为线上理论授课人,进一步提升技能培训水平,扩大技艺传授范围。

七、逐步恢复培训工作正常秩序。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变化和工作动态,适时组织开展无疫情地区、企业开展下线培训。同时,符合复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按当地规定逐步恢复正常的培训招生和教学工作秩序,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