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8-12-29
文  号: 芜人社秘〔2018〕522号 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18-12-30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市人社局 > 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991208
名  称: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芜人社秘〔2018522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延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有关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201362日至201712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

二、上述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2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