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人社秘〔2020〕217号
无为市人社局,南陵县人社局:
现将《芜湖市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就业帮扶
实施细则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就业脱贫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大稳岗就业力度,提高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积极性,防止贫困户因灾失业导致返贫致贫,根据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芜扶组〔2020〕1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临时性公益岗位工资
(一)申领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申领条件
在疫情、灾情期间,从事防汛值守、防疫消杀、道路维护等临时性公益岗位。
(三)补贴标准
在原有扶贫公益性岗位基础上,提高临时性公益岗位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少于30元/人/天。
(四)申领材料
1.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扶贫手册(户主页及家庭成员页);
3.从事相关防疫、防灾工作的证明材料(村委会盖章)。
(五)申领流程
1.贫困劳动力所在镇汇总各村报送材料后,按季度统一填报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各县(市)人社局10个工作日内审核有关材料。
3.各县(市)人社部门对受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二、扶贫车间岗位补贴
(一)申领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申领条件
2020年12月底前在就业扶贫车间内务工就业受灾贫困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
在原有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提高20%。无为市:原岗位补贴标准为200元/月,提高标准后为240元/月。南陵县:原岗位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提高标准后为360元/月。
(四)申领材料
1.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扶贫手册(户主页及家庭成员页);
3.受洪灾的证明材料(村委会盖章)。
(五)申领流程
1.贫困劳动力所在镇汇总各村报送材料后,按季度统一填报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各县(市)人社局10个工作日内审核有关材料。
3.各县(市)人社部门对受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三、扶贫载体带动就业奖补
(一)申领对象
各类带贫载体。
(二)申领条件
在疫情、灾情期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在载体内就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月贫困劳动者发放工资的20%给予奖补,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四)申领材料
1.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3.贫困劳动者就业工资发放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领流程
1.贫困劳动力所在镇汇总各村报送材料后,按季度统一填报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各县(市)人社局10个工作日内审核有关材料。
3.各县(市)人社部门对受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四、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申领对象
疫情、灾情期间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
(二)申领条件
在疫情、灾情期间,贫困劳动者赴外地务工就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从本地到就业地的火(汽)车票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如有转车,转车时间必须在24小时内)。
(四)申领材料
1.赴就业地的火(汽)车票;
2.企业用工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盖章);
3.贫困劳动者就业工资发放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领流程
1.贫困劳动力所在镇汇总各村报送材料后,按季度统一填报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2.各县(市)人社局10个工作日内审核有关材料。
3.各县(市)人社部门对受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附件: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附件
疫情、灾情期间就业脱贫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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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人数 |
人 |
申请补贴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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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贴类型 |
□1、临时性公益岗位 □2、扶贫车间岗位补贴 □3、扶贫载体带动就业奖补 □4、一次性交通补助 |
申请个人岗位补贴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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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岗位补贴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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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合计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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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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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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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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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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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
本单位与此类岗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真实有效,若本单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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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镇政府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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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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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