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8-03-12
文  号: 芜人社秘〔2018〕106号 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18-03-12 关键词: 名师 高徒
政策咨询机关: 市人社局 > 职建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991129
名  称: 关于印发芜湖市名师带高徒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芜湖市名师带高徒实施细则的通知

芜人社秘〔2018106

 

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市建设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77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用人单位建立高技能人才师徒传承制度,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技工强市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43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名师带高徒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12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名师带高徒实施细则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名师遴选对象为: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技能水平,在劳动年龄内、具备履行带徒任务正常身体条件,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不低于带徒协议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被授予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类的称号;

5、被所在单位聘为首席技师、首席技能专家或列入紧缺型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6、市级人民政府认可的包括非遗传承人在内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高徒遴选对象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队伍中有良好职业素养,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技能人员。

(三)名师带徒的职业(工种)应为本单位主体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不含全国统考职业)。

二、申报程序

(一)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或县区人社局推荐上报,市人社局按照公开、择优、严格程序原则遴选确定名师带高徒人员名单。

(二)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

2、业绩材料(800字左右,一式三份);

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三份)。

4、《名师带徒协议书》(一式四份,附件2

三、遴选确认及津贴

经遴选、公示、发布公文,符合条件的名师在带徒协议生效后将获得2万元带徒津贴。市财政部门将津贴拨至名师所在单位账户,所在单位在到账后及时发放给名师本人。津贴主要用于名师带徒的场地设备完善、设备与耗材购置、名师劳务补助等有关方面。

四、有关要求

1、师徒关系应遵循双向选择、自愿建立、单位认可的原则确定。每位名师每期带徒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为本单位职工。

2、名师所在单位应组织名师、徒弟签署《名师带徒协议书》,协议书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模板为蓝本,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可作进一步细化补充,经市人社部门盖章后生效。名师带高徒协议期限为2-4年,协议到期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验收完全履约的,可再次申报带徒任务。

2、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名师应于带徒工作每满一个年度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亲笔签名的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人社部门存档。市人社部门适时开展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及时研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指导并督促名师及所在单位高质量推进工作。

3、协议期满前,名师所在单位应积极组织徒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等确认履约状态。名师所在单位在协议期满15日内对名师带徒情况进行考核,填报《名师带徒履约情况表》(附件3),将履约情况、典型经验及时报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未履约或未完成带徒任务的,由名师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供情况说明(主要说明、下一步处理措施等)。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至20211231日止。

 

附件:1、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

2、名师带徒协议书

3、名师带徒履约情况表

 

 

 

 

 

 

 

 

 

 

 

 

 

 

 

 

 

附件1

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

名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职业

工种

 

技能

等级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联系

电话

 

工作

经历

 

 

受过

何种

表彰

荣誉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

近五年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

(可另附纸写)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徒弟姓名

 

性别

 

出年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职业

工种

 

技能

等级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联系

电话

 

工作经历

 

现实表现

(由徒弟所在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名师与徒弟非同一单位的,此处须盖徒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章)

 

 

 

盖章

     

市级人力

资源部门

意见

 

 

 

 

 

盖章

     

附件2

名师带徒协议书

 

甲方(名师):身份证号:

乙方(徒弟):身份证号:

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指导监督下,经充分自主协商,双方确定为师徒关系。为提高徒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全面履约的要求,为乙方制定系统、科学的培训计划,毫无保留向乙方传授本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帮助乙方达到培养目标。

2.教导乙方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培养精益求精工匠精神,指导、帮助乙方解决学习与工作中的疑惑、困难。

3.对乙方开展安全生产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等教育,预防责任事故发生。

4.及时总结带徒工作经验做法,向所在单位报告带徒工作进展情况。

(二)甲方权利

1.在本单位提供的必要条件下开展带徒工作。

2.根据带徒工作需要,在本协议内容基础上,提出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经徒弟知悉后,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提请所在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利用有关资源、平台开展工作,推动培养任务落实。

4.在本人或徒弟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时,提请所在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止或终止协议。

二、乙方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义务

1.尊重甲方,虚心向甲方学习,努力掌握本职业(工种)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方法。

2.积极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完成甲方安排的训练任务。

3.向甲方报告学习期间遇到的重要问题及发生的重要事项。

4.接受甲方开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维护甲方创造的良好培训条件。

(二)乙方权利

1.在名师提供的必要条件下学习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知晓补充协议内容以及名师对本人学习情况的评价。

3.对名师作出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学习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4.在本人或名师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时,提请名师及其所在单位中止或终止协议。

三、鉴证与管理

本协议书由名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共一式四份,名师及其所在单位、徒弟、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          日至         日。

 

 

 

名师签字(手印):        徒弟签字(手印):

 

 

 

名师所在单位(盖章)       市人社局(盖章)

 

 

 

 

 

 

 

 

附件3

名师带徒履约情况表

名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技能

等级

 

工作

单位

 

电子

邮箱

 

联系

电话

 

是否全

面履约

 

徒弟

姓名

 

职业

工种

 

技能

等级

 

联系

电话

 

履约

情况

(在符合条件的序号前画”)

徒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全面履约:

  1、在原有基础上至少提高一个技能等级;

  2、取得市级竞赛前三名、省级竞赛前五名、国家级竞赛前前八名;

  3、被授予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或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取得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发明专利等重要革新成果,且为主要完成人的;

  5、工作成果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6、达到协议书规定要求,且经市人社局认定合格的。

带徒工

作成果

及做法、典型经验

(另附纸写)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