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领域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芜人社秘〔2019〕144号
各县、区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委)、交通局、水务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长江大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以及安徽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要求,按照我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在以现金方式交纳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芜湖市市区范围内的建筑市政、铁路、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或者以现金方式交纳。
二、银行保函的开立和提交
(一)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芜湖市市区的商业银行出具(包含转开保函)。所出具的银行保函种类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附件1),受益人为芜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至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交金额,并按规定格式开立保函,保函额度应不低于按现行工资保证金交纳程序核准后的工资保证金应交金额。
(三)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期,银行保函到期工程不能完工的,申请人应提前30日办理银行保函延期,延期至工程竣工日期。无法续开的,应按规定交纳工资保证金。
(四)开立银行保函后按现行工资保证金交纳程序到市人社局开具《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交款确认书》(附件2)。
三、银行保函动用及补交
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需动用银行保函时,按规定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附件3),开立保函的商业银行须在接到《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垫付资金至受益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银行保函被动用后,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在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交工资保证金,补交金额不低于银行保函被动用资金额度;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将记入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拖欠不良记录”。
四、银行保函注销
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因故终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程序》办理完成清退手续后,持《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申请表》至开立保函的商业银行注销银行保函。
五、银行保函适用限制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能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工资保证金:
(一)被列入“拖欠不良记录”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过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存在尚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被认定为责任主体的;
(三)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被动用后未及时补交的;
(四)银行保函到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保函延期的。
六、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1、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
2、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交款确认书
3、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致受益人(代为): 。
我行接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申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请求,愿为申请人就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农民工工资事宜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或申请人凭该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申请表》到我行办理注销手续完毕之日失效,两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行在收到该工程项目属地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纸质原件和保函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按该工程项目属地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支付,累计动用金额以担保的最高金额为限。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终止。
五、本保函到期后,请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到期后均告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银行保函形式)交款确认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按规定比例应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万元),现你单位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单号码 ,到期日为___年__月__日,现予以确认。若到期日该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请与银行协商续开保函并报我部门备案。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附件3
芜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
银行:
由 承建的 工程项目,因该单位原因,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农民工 人,金额 元,符合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经研究,决定从你行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 )中动用资金共计 元(大写: )到受益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请你行在接到此“资金动用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划支资金至上述指定账户。
特此函告。
市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市人社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