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公布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合并症支付范围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现将《关于公布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合并症支付范围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科(政通路66号C座613室),邮政编码:241000 ;
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725室),邮政编码:241000。
2、通过电话反馈:
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科:0553-3991151
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0553—3991153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