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6-05-06 14:1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6050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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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失业金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6-05-06 11:31 |
| 来信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申领失业保险后如果很快找到了新工作,那剩余的月份是可以封存,还是直接清空?比如我交了6年的社保,可以领16个月的失业金,如果领个一两个月就找到了新工作,那剩下的月份就直接清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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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6-05-06 14: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如仍有疑问,可与我局咨询服务热线0553-12333或关注“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联系详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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