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12-23 09:5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512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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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
| 来信时间: | 2025-12-22 16:51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父母是1969年的,二坝镇人,农村户口,以前断断续续交过每年的最低档社保,现在能一次性补缴社保养老么?缴费金额的计算挡位和养老金要怎么计算?我了解到网上说在累计缴费15年的3000元档会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计发,这个规则适用于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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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12-23 09: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待遇越高。 我市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允许未满60周岁的缴费人员补缴保费。根据补缴流程,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的缴费(包括补缴)由参保人向税务自主申报,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的补缴,参保人需先向户籍所在镇(街)、村(居)申请、填写补缴申请表后再通过皖事通、微信等渠道进行缴费。目前,芜湖市缴费标准分200元至6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补缴。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在3000元缴费档次和累计缴费15年(从首次参保年份起计算)以内的(含3000元和15年),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计发;超过3000元缴费档次、累计缴费15年以上部分或者中断缴费后补缴的,按个人账户储存额100%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计发。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补缴部分不享受补贴。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我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号码:0553-39913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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