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5111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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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 |
| 来信时间: | 2025-11-18 22:51 |
| 来信内容: |
你好,最近了解到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这个政策,目前的情况是我是23年7月毕业,毕业后就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芜湖签订就业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2月以上,但是目前是25年10月已经超过了两年,此时我可以申请这个补贴么?这个两年的以内的限制是只限制应届毕业生这个身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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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11-19 14: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此项补贴申领条件在《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 号)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对象应为“应届毕业(含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 1 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可对照文件要求,如您条件符合,可在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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