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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9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5111800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
来信时间: 2025-11-18 22:51
来信内容:
你好,最近了解到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这个政策,目前的情况是我是23年7月毕业,毕业后就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芜湖签订就业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2月以上,但是目前是25年10月已经超过了两年,此时我可以申请这个补贴么?这个两年的以内的限制是只限制应届毕业生这个身份么?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11-19 14: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此项补贴申领条件在《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 号)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对象应为“应届毕业(含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 1 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可对照文件要求,如您条件符合,可在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如有疑问,可与我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详询,电话:0553-39912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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