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1-23 16:4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5012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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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芜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5-01-23 11:27 |
来信内容: |
1、离职后重返芜湖是否可以进行人才认定?
2、人才认定标准是根据薪资水平,还是需要其他相关信息?
3、人才补贴包含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生活补贴和子女相关补贴,这几项是可以共享,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4、是否有缴纳社保期限或者就业时间要求?
5、之前在芜湖有房产交易记录,但无住房,是否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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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01-23 16: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因您预留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现将您的提问答复如下: 1、离职离芜后通过学习发展新取得上一层级人才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0日(含)后返芜就业,且返芜就业的单位(自主创办的企业)与返芜前在外地就业的最后一家单位无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关系,可以申报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我局人才开发科联系详询,号码:0553-399114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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