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16 11:34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121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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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芜湖市紫云英计划购房补贴政策相关问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来信时间: | 2024-12-15 23:15 |
来信内容: |
芜湖市紫云英计划购房补贴政策中,申请条件有一条“申请人于2018年7月1日(含)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补贴时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里提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指什么,我们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保中包含的养老保险为基本养老保险,二者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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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12-16 11: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企业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里的相关规定,申报条件为申请人于2018年7月1日(含)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补贴时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因多次拨打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我局再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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