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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11 16:2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12110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来信时间: 2024-12-11 15:36
来信内容:
本人22年9月份来的芜湖,来芜湖2年2个月,于今年认定了高层次人才C5级,在申请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时候,流程被人社驳回,驳回意见为本人已经享受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需要咨询下: 如果退回已经申领的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并放弃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已和住建局确认可退回已经申领的补贴),是否可以正常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2023年买的二手房,且为个人首套房),麻烦回复下,感谢。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12-11 16: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如人才已全额退回青年英才补贴,且同时满足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申报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时请同步上传退回青年英才补贴的佐证材料(加盖住建部门业务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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