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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14 10:0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11130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返芜人员就业社保补贴
来信时间: 2024-11-13 16:46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19年毕业后在江苏工作,并于2022年6月返芜就职。2022年10月开始在芜湖交企业社保。现申请芜湖 返芜人员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示不合格。原因是在2022年前在芜湖交过社保。但2022年前社保记录为个人社保,且是本人于2023年12月以后申请江苏社保转移至芜湖。请确认,是否符合补贴要求。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11-14 10:0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根据政策要求,返芜就业社保补贴需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已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没有在芜湖市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2022年1月1日之后在芜湖市企业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您有异意,可与经开区就业办联系详询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开区就业办联系电话:0553-584528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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