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12 11:41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1112001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紫云英人才认定科目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11-12 11:22 |
来信内容: |
硕士21年7月入职企业单位,但引进人才认定 标的7月30号之后的。
问题1:入职也在7月份是否可以申请引进人才认定;
问题2:若按照本土培养,计算薪酬规则是否可以就按入职仅1个月算,然后入职后的12月薪酬是达到标准,是否可以认定本土培养。
|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11-12 11: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如您是21年7月入职,需对照具体入职明确是否符合引进人才认定的时间规定。2021年7月30号之后首次来芜的才可以申报引进人才认定,来芜时点核定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如申报本土培养人才,薪资条件需要薪达到申报认定层级的薪资才可以,具体需提交两段薪资,第一段薪资是20年8月后任意连续的12个月佐证薪资没有达到层级标准,第二段是20年9月后任意连续的12月佐证薪资达到了层级标准。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我局人才开发科联系详询,号码:0553-39911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用户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