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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20 10:33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81601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集体补助和二女户补贴
来信时间: 2024-08-16 17:09
来信内容:
安徽省有这个政策想给父母多交一份养老金,去了几趟湾沚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语焉不详讲没有该政策,一件事来回几个月也没落实,请上级部门监督传达工作政策,不要影响普通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解决,給农村居民一份好的养老保障。看到其他省市有二女户养老保险补贴询问芜湖市是否有这个政策以及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8-20 10: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二女户补贴相关政策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措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我市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补助,收到税务部门数据反馈后,立即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依据现行政策,最高补贴标准为6000元/年。
    在本市范围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保,按年缴费可享受当地规定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参保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如仍有疑问,可联系湾址区城乡居保咨询。联系电话:0553-23309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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