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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12 10:2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809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芜湖市紫云英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
来信时间: 2024-08-09 15:18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芜湖市紫云英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有一个条件是“参加社会保险满12个月”。本人于23年6月毕业,12月-3月在就职于小微企业,自己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其他时间均由公司缴纳社保。请问可以领取补贴吗?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8-12 10: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对象针对应届毕业(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限期为1年。
    其中稳定就业1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12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不得享受补贴。由于您参保期间社保间断已超过2个月,故不符合申请条件。如仍有疑问,可与鸠江区高校毕业生社保费补贴部门联系,号码:0553-5960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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