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24 10:4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6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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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芜湖高校社保补贴 |
来信时间: | 2024-06-23 14:04 |
来信内容: |
我在2023年7月开始交社保,交到9月份离职,后又入职了一家公司,交了11月和12月后又离职今年3月开始交社保到6月满一年了,中间断缴没超过两个月,可以申请补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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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6-24 10: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根据《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21】326号文规定,对应届毕业(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限期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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