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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5-06 14:3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43000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安徽贝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离职员工恶意扣薪的投诉
来信时间: 2024-04-30 15:55
来信内容:
我是4月1号向贝驰生物提出离职,与公司领导协商并且走完流程于4月3日离职,4月25日发3月份工资的时候,我觉得实发工资不对,与人事沟通,人事表示公司规定离职当月未满月的将不发放绩效,且离职前的最后一个满勤月,绩效会被大幅扣除或者直接不给,我提出疑问我四月份离职,与3月份绩效有什么关系,对方说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进一步与人事的上级领导沟通,被告知人事的领导不清楚该规定,始终得不到解决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4-05-06 14:3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您可与无为市劳动仲裁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方便我们查处案件。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553-661049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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